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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杰律师 程杰律师深耕法律行业 10 年,作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聚焦婚姻家庭、离婚等核心领域,累计办理案件 1000 + 起,其中婚姻案件 500 + 起、占比 50%,涵盖千万级财产分割、涉外离婚...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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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姓名:程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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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知识

离婚房子贷款没有还完怎么处理,杭州胜率高的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的处理方法如下:

1、离婚时房贷还没还完,可以将该房产判为当事人使用。因为贷款买房后,即使没拿到产权登记证书,但是开发商会按约定交房,所以实际上该房产还可以正常使用。不过,法院判决当事人使用的,并不限制使用人。

2、取得房屋产权后另行提起诉讼。房屋贷款还清之后,拿到房屋所有权后,如果双方对产权分割还是协商不成的,可以直接去法院另行起诉。

离婚后有贷款的房子怎么过户

1、提前还贷消除银行按揭抵押贷款的抵押登记,如果没有很多现金提前还贷的,可以考虑通过一些贷款公司将房产证赎出。在取得房产证后,双方到房产登记部分办理过户;

2、没有能力一次清偿贷款的,可以与贷款银行协商,变更贷款人,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这种操作方式比较麻烦,因为银行出于偿还贷款的风险及工作量的考虑,一般是不会给予配合的。

离婚房屋增值增值部分计算方法是哪些

1、对应增值部分等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处以房屋总价款乘以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值减去夫妻共同还贷部分;

2、且离婚时,婚后房屋增值的部分,以及婚前房子在婚后增值,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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