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杰律师深耕法律行业 10 年,作为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聚焦婚姻家庭、离婚等核心领域,累计办理案件 1000 + 起,其中婚姻案件 500 + 起、占比 50%,涵盖千万级财产分割、涉外离婚... 详细>>
律师姓名:程杰律师
手机号码:18868832993
执业证号:13301201610150049
执业律所:浙江五民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萍水东街运河万科中心 b 区 b2 幢 2 层五民律师事务所(金华银行楼上)
法院起诉离婚程序:
1、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起诉离婚需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应证据。
离婚起诉的条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即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
2、提起离婚的一方为婚姻关系中的一方当事人,其他任何第三人均不得以起诉当事人的身份提出离婚诉讼;
3、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诉讼离婚的证据
诉讼离婚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证明婚姻关系的证明、离婚理由的事实证据、子女情况的证明、夫妻一方过错的证据、夫妻共同财产及夫妻债务的证据、家庭住房情况的证明、夫妻收入情况证明等证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因此,夫妻一方在起诉离婚时,针对相关诉讼主张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证明案件事实。
同时在证据收集的过程中,要确保证据的取得方式及程序的合法性,保障他人的合法权利不至于,因为取证程序违法而受到侵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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